当前位置:首页 >>校务公开  
 
南平一中教师考评管理方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419    更新时间:2016/5/4
 

南平一中教师考评管理方案

为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教师考评工作的要求,根据南委教〔2017〕4号文件《南平市加强中小学教师考评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并结合我校目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正向激励、群众认可、体系完善的教师考评办法,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善教爱生”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尊重教育教学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三、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全校教师。(年满57周岁、外借、产假、不在教学岗位任职的教师不参评

四、时间安排

新学年开学10天后开始,1个月内完成。

五、考评内容

1、基础性考评,以我校根据省教育厅颁布的教师年度考核办法制定的《南平一中教师职务考评细则》为依据,占比40%

2、绩效性考评,根据我校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南平一中校内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占比30%。(即:绩效考评分=个人得分/全校平均分X30)

3、以《南平一中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奖惩细则》为依据,适当加分或扣分,占比30%

4、以《南平一中师德师风“一票否绝” 实施办法》为依据,在教师考评进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绝”

六、考评办法和等次

学校成立专门的考评小组,在职能处室考评基础上,对本校教师进行全面考评。年度考评分为高考学科和非高考学科教师两类进行。考评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档次,15%为优秀、60%为合格、5%以内约谈、不合格人数控制在1%以内。考评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考评结果作为教师奖惩、培训、评优评先、调整岗位、职务和工资升降的重要依据。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紫云岗24号 电话:0599-8853660、8849859
备案:闽ICP备09034032号 网站公安机关备案号 闽公网安备 35070202100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