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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订)》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588    更新时间:2017/9/23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订)》

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和《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促进普通高中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质量,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供给,满足社会对高中教育的新需求,增强人才竞争力,我厅组织项目组多方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对《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试行)》进行了全面修订。现将《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明确达标高中建设的意义

普通高中达标评估是对学校办学实力的综合评价,重在促进广大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全体学生核心素养。修订后的达标高中评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创建评估达标高中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基本原则,分层次提出学校硬件配置、软件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对申报资格和评估程序、评估标准和内涵要求、学校责任和管理改革等方面作出新的规定,更加重视学校治理能力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更加明确教育资源服务教育教学,更加突出学校内涵建设、质量提升,引导各地和学校从单纯重视条件配备转向教育管理与教学改革。各地和学校要组织行政干部、教研人员和校长教师认真学习、深入研究,转变观念。要加强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达标高中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统筹规划,努力拓展优质高中教育资源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高考综合改革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需要,结合实际,统筹制定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划和布局规划,调整优化学校布局,提高办学效益。落实好省定普通高中财政生均拨款政策,建立财政为主、多渠道投入机制,扶持高中学校创造条件争创达标晋级,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通过政策激励,调动学校创建达标晋级的积极性,促进学校主动加强教育治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三、分类指导,扎实做好创建和评估工作

各地要根据学校发展状况进行分类指导,既要重视硬件建设,更要重视软件建设,强化硬件服务软件新理念,组织学校梳理办学优势和薄弱环节,明确发展基础,确定中长期发展目标,统筹安排学校达标创建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要根据不同学校制约办学发展的关键问题,加强针对性指导,重点攻关,切实推进学校内涵建设,使达标晋级创建过程成为促进学校建设发展、提升办学水平的过程。

四、动态管理,推动普通高中新一轮发展

新修订的达标高中评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地和学校要认真对照新的评估办法、标准,开展新一轮创建工作。我厅将按新办法、新标准,组织分批复查,其中:省一级达标高中为主由省级组织复查;二三级达标高中复查工作为主委托设区市进行,我厅适时抽查。根据复查结果,我厅重新公布达标高中名单,对于达不到新标准要求的学校,将按限期整改、降级或撤销省级达标高中称号等方式处理。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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