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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工作职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1353    更新时间:2016/12/25
 

政教处是学校负责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管理的职能机构。基本职责是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引下,结合学校实际,以学生为本,树立大德育观,坚持学校教育德为先。其常规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计划,指导并检查各年级、班级制定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2、协助校长与各年段做好班主任人选的审核、选拔工作,认真贯彻班主任工作职责条例,定期布置,检查班主任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有计划地进行教育理论学习,指导班主任按教育规律做好学生教育工作,实施班主任星级考评制度,做好优秀班主任推荐评选工作。

3、抓好班级的常规管理;抓好各年段、各班级的校风、班风和学风建设及检查评比工作,抓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4、抓好各年段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组建学生会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5、抓好校园环境、班级、宿舍的卫生与保洁工作。

6、做好各项评优工作;做好学生的操行评定工作;做好学生的电子档案等管理工作。

7、负责学生生活指导,做好寄宿生管理工作。

8、组织和安排军训、远足、艺术节等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9、做好各种教育基金、助学金等工作,关心生活困难家庭的学生。

10、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参加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抓好校外德育基地建设;指导各年段召开家长会议,开展家访活动;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做好家校联系工作。

11、加强处室自身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定期学习教育理论,及时探讨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及时做好处室工作计划、总结。

12、定期召开政教处工作会议,积极开展德育研究工作;支持和协调各方面工作的开展,与学校其他职能处室沟通协作,形成教育合力。

13、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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