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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单列特设岗位聘任的通知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150    更新时间:2014/5/15
 
 

各县(市、区)公务员局、教育局,市属教育教学有关单位:

    为支持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更好地吸引和聚集人才,促进高中级岗位向基层和一线教学岗位倾斜,经研究,可在全市教育系统教育教学事业单位设置特设岗位,聘任有关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设岗位对象。全市教育教学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聘任高层次人才的对象是: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国家和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省优秀专家;4、省杰出人民教师;5、省特级教师;6、省名师名校长;7、省学科带头人;8、市优秀人才;9、享受市政府津贴人才;10、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单列管理。对特设岗位聘任对象进行单列管理,在管理期内不占所在单位核准的岗位数,符合岗位条件的可按正常程序晋升。

三、办理程序。由所在单位按照有关条件和需要,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附名单和高层次人才身份复印件,市属单位或县(市、区)单位分别经市教育局和县公务员局审核后,报送我局审批。

南平市公务员局                 南平市教育局

                             2014年4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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