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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平市第二批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和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582    更新时间:2015/9/9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单位):

为贯彻《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南政综〔2009〕49号)和《中共南平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南委发〔2011〕4号),根据《南平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5年基础教育师资市级培训计划的通知》(南教人〔2015〕5号)精神,决定开展南平市第二批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选拔和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名额

从全市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进修院校和教研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中选拔200名作为学科带头人培养人选,其中中学110名、小学79名、幼儿园11名。具体学科和各县(市、区)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学科根据选拔条件可作适当调整)。

二、选拔条件

具有以上职称,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学科教龄8(含8年)以上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完成相应岗位教学或教研工作量,年龄原则在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在职在岗教师,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可推荐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近5年获得1次县级及以上先进教师(含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

2.取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学科骨干教师”称号。

3.中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较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熟悉学科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和课程理论在课程改革中能发挥带头作用,在本县及以上教育教学领域有较高知名度。近5年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教研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业务比赛获得1次一等奖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近5年至少主持(农村学校参与)过1项县级及以上由培训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在教育类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过至少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农村学校至少在本学科市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汇编2篇,并评为优秀论文二等及以上奖励)。

6.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曾指导和培养过至少1名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积极参加各种支教帮扶或送教(培)下乡活动近5年参加由培训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开设过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至少1次,且受到好评。

三、选拔程序和要求

1.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按隶属关系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2.县(市、区)教育局对学校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后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有关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组织复审,提出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人选。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属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条件和要求,把业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出来。各县(市、区)、市属学校推荐人选要以教学一线教师为主,并注意选拔优秀农村骨干教师,所有推荐人选均要在本区域和本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能上报。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各县(市、区)和市属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人选材料的报送工作。推荐人选须提交的材料和要求如下:

1.《南平市第二批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2,一式2份);

2.《南平市第二批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汇总表》(附件3,1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3.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骨干教师称号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2010-2015学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及有关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1份;

4.2010年以来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教研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业务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5.2010年以来参加由培训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科研工作证明材料(含课题申报表、课题立项证书或结题证书)、论文(第一作者)发表或汇编(含论文正文和刊物目录、封面)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6.2010年以来指导青年教师和由培训教研部门组织的送教(培)下乡、开设的公开课、示范课和专题讲座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以上申报材料应按顺序分类整理、装订,所有复印件均须经学校加盖公章,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按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和学科分类打包于2015年10月1日前报送至南平市教师进修学院(地址:建阳黄花山路22号,联系电话:5822383,邮箱:wzqjyfj@163.com)。

五、培训时间

从201511月至20176月底止,分批按学段、学科进行中培训和分散跟踪指导(培训方案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个学科培训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累计360学时

第一阶段(10天左右,60学时)主要进行理论学习,同时进行科研选题、立项和开题。

第二阶段(1年半左右,折计270学时)集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在任职学校或其他学校进行教育实践和开展课题研究,接受培训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跟踪指导。其中远程培训80学时、集中学习、实践交流与观摩考察70学时,校本实践与课题研究120学时。

第三阶段(5天左右,30学时):集中总结,进行课题结题、答辩、成果交流、展示和小结

六、组织管理

1.新一轮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由市教育局宏观管理,并委托南平市教师进修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应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制定培训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

2.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负责本地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选拔和管理、使用。要充分认识到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是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应予以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教师参加申报选拔和培训,建立有效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培养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培养对象提供教学实践和课题研究的资源环境条件,并积极配合协助培训机构做好调训工作。

3.培训机构要严格导师遴选制度,建立导师信息库。导师可以从本培训教研机构教师中选聘,也可以从省内外其他师范院校、教师进修院校、教育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以及有影响的中小学特级教师、名师中选聘。

4.培训机构应按照审批后的培训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培训结束时,要对培训对象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合格者,由市教育局颁发《南平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训合格证书》,对其中优秀者授予“南平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称号。

七、经费与政策保障

1.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参加培训期间的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食宿费承办培训机构根据物价审批文件规定收取,由参训对象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报销。

2.中小学校、培训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要为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参加培训提供必要的生活、工作条件,在学习费用和时间上给予支持。

附件:1.南平市第二批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2.南平市第二批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3.南平市第二批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

南平市教育局

                                   2015年8月31日

南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印发

附件1:

南平市第二批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县(市、区)推荐名额分配表

类别

学科

合计

延平

建瓯

建阳

邵武

浦城

顺昌

武夷山

光泽

松溪

政和

中学

语文

11

2

1

1

1

1

1

1

1

1

1

数学

11

1

2

1

1

1

1

1

1

1

1

英语

11

1

1

2

1

1

1

1

1

1

1

政治

8

1

1

1

1

1

1

1

1

历史

8

1

1

1

1

1

1

1

1

地理

8

1

1

1

1

1

1

1

1

物理

8

1

1

1

1

1

1

1

1

化学

8

1

1

1

1

1

1

1

1

生物

8

1

1

1

1

1

1

1

1

音乐

4

1

1

1

1

美术

4

1

1

1

1

体育

4

1

1

1

1

其它学科

5

1

1

1

1

1

中学合计

98

12

12

12

10

10

9

9

8

8

8

小学

语文

25

3

3

3

3

3

2

2

2

2

2

数学

25

3

3

3

3

3

2

2

2

2

2

其它学科

24

3

3

3

3

2

2

2

2

2

2

小学合计

74

9

9

9

9

8

6

6

6

6

6

幼儿园

10

1

1

1

1

1

1

1

1

1

1

总合计

182

22

22

22

20

19

16

16

15

15

15

南平市第二批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直属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类别

合计

南平一中

高级中学

剑津中学

南平四中

实验小学

师范附小

盲聋哑学校

市实验幼儿园

教师进修学院

市普教室

直属校

18

3

2

2

1

3

2

1

1

2

1

附件2:

南平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推荐表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

工 作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

推 荐 学 科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技术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南平市教育局  制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一式2份,表中内容一律用电脑录入,并用A4纸双面打印。

2、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3、本人照片使用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

4、学历栏应填写本人最高学历。

5、主要学习和工作简历栏中应注明在高校学习和专业进修经历。

6、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栏,应简要说明被推荐者的政治思想表现、业务能力和水平、工作成绩、教育教学成果等。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照 片

工作单位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任教学科及年限

具有何种

教师资格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

现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学历/学位

毕业学校及专业

参加何学术团体和社会兼职任何职务

已获得何级骨干教师称号

通讯地址(含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含手机)

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

学生德育和班主任工作情况

近五年以来年度考核和教学工作量情况

 学年度

考核等次

教学工作量

2010-2011学年

2011-2012学年

2012-2013学年

2013-2014学年

2014-2015学年

荣誉表彰

情 况

参加课题研究、主要学术论文、经验总结或研究报告发表和获奖情况

参加学科教学业务比赛获奖情况

培养青年教师、送教(培)下乡、开设公开课(示范课)和专题讲座情况

教育教学或教研培训工作主要业绩

学校(单位)

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教育局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南平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

          县(市、区)或学校(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出生年月

 

任教年限

推荐

学科

类别

联系

电话

  注:此表中“类别”栏按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填写,加盖公章一式1份于2015101日前报送,并用excel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原文word版本:关于开展南平市第二批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和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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