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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一中文明督导队工作制度及工作内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219    更新时间:2013/11/9
 
 

校园文明督导队是在校园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等公共场所,对不文明行为和现象进行检查督导的值日教师管理机构。校园文明督导队日常工作以执勤为主,同时在文明建设方面进行有力的宣传,并可结合我校具体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种活动。校园文明督导队要积极开拓新思路,创造新方法,扩大工作范围,为校园文明建设和美化出谋献策。

一、工作任务

1、督导队工作范围为学校内的公共场所,工作时间为早上:7:00-7:30

下午:13:50:-14:20

2、督导队队员有义务,有权利制止或者纠正一切违规行为,结合我校校园文明现状,重点检查以下几项行为:

a、两名督导老师在学校前、后门门口检查学生校微佩戴、着装等情况。 
b
、一名督导老师在紫云岗路段的坡口处配合紫云派出所民警协助管理上下学时段的车辆(主要以运营性车辆为主,如的士等。)
c
、其他有损校园形象的不文明行为。

二、队伍规范

  (一)督导队队长规范:
1
、按学校的工作要求制定每学期、每月、每周的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学校各方面的指示精神,对督导队队员提出要求。

3、每周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政教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总结所取得的成绩,并提出工作意见;并填好文明督导队的台账。

4、队长负责督导队的日常队务,应严格要求自己,每次活动、出勤前必须提前到达,携带考勤表在指定地点等候队员前来签到。

5、当班负责人负责带领队员出勤,整理汇总各分队的检查情况并把队员的工作情况和建议及时反映给队长。
6
、队员执勤时,队长用巡查或抽查等形式检查队员工作情况,并对之记录。

7、队长、副队长应根据队员平时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对队员提出表扬或批评,引导队员热心参与督导队工作。
8
、队长应接受队员的监督,虚心接受队员的批评并及时改正。

   (二)队员规范:

1、督导队队员在每次执勤时须到指定地点由副队长签到,未签到者按缺勤处理。

2、督导队队员执勤时应佩带袖标,站姿端正、仪容整洁,在处理不文明行为时态度应谦和,文明有礼。
3
、督导队队员在执勤时应时刻保持昂首挺胸、精神饱满、注重队伍形象,不允许随便讲与工作无关的事。
4
、督导队队员应在各指定地段较明显处执勤,并在此范围内经常走动,以保证良好的工作质量。
6
、督导队队员在执勤期间不可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看书、听收音机等。

7、督导队队员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出勤时,事前须向队长请假,经队长批准后方可准假,否则以缺勤处理。
  
  三、奖惩制度

1 督导队队员参加了参与学校、班级有关的工作,如出板报、写文章等集体活动,或者对督导队的发展提出有益的建议经采纳,并作出较大贡献者,可视情况予以奖励。
2
、督导队对在整个学期的工作中态度认真、表现积极、超额完成工作的队员,于每学期期末视情况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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