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一中在职教师无偿课外辅导
备案制度
为建立健全南平一中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整治行动长效机制,根据南平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通知》(南教人[2016]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南平一中在职教师无偿课外辅导备案制度。
一、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坚持自愿、无偿、量力等原则,结合教师特点和优势,疏堵结合,满足学生、家长及社会合理的义务辅导要求,坚决抵制“有偿家教”行为。
二、实施对象
南平一中在职教师。
三、实施程序
1.书面申请。因特殊情况需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等利用休息时间在校内外给亲戚朋友进行无偿课外辅导、补习的(原则上不超过2人),须事先由教师个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件)说明具体情况,并报学校审核。
2.核实并登记备案。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教师提交的书面申请进行核实,在确保申请教师能完成好本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审批,并汇总备查。
3.加强监管。常态化开展教育、约谈、抽查走访等方式加强监管。
四、有关要求
1.所有的登记备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校将切实加强无偿补课备案的监管,若教师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或实际情况与报告不符,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查处。
2.被辅导学生在无偿课外辅导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相关教师和学生家长自行承担。
福建省南平第一中学
2020年12月10日
南平一中在职教师无偿课外辅导备案表
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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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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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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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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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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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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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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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学生基本情况 |
学生姓名 |
所在学校 |
班级 |
学生电话 |
家长姓名 |
家长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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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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