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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324    更新时间:2017/12/12
 
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

一、程序要求

1.参照有关评比条件,拟定评选校级“先进班集体”的办法。

2.政教处及各年段成立评选2014—2015学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评选顺利进行。

3.各年段、各班级民主推荐。

各班级民主推荐、评选校级“先进班集体”。 (为树立模范榜样作用,校级“先进班集体”仅在高一、高二年段开展)

4.政教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民主评议、审核。

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民主评议,审核各年段、各班级评选的校“先进班集体”。

二、校级“先进班集体”的标准

1.班风好,班级同学积极向上、遵规守纪、团结友爱,没有违法违纪现象。

2.学风好,班级同学学习勤奋刻苦,乐学善思,在上学年期末、本学期期中(或最新一次阶段考试)考试中班级平均分名列同年级前茅。

3.勇争先,班级积极组织开展班级系列德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在校内外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

4.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班级体育合格率超过95%。

5. 全班学生守纪意识强。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严重违纪现象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6.五项评比考核在年段前6名。

7.优秀班级否决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优秀班级"的评选资格: 

   (1)凡有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每学期受到学校记过及其以上处分3人次或3人次以上的;         

   (2)期中、期末有考试作弊行为分别达到2人次及以上的;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4)发生其它影响学校声誉事件的。

南平一中政教处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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