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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纳评审费通知单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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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省评职称评审费: 高级(高讲、中高)每人500元; 中级(中专讲师、中一)每人200元。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含本县中职学校)、市直有关学校将申报对象评审费汇总后于11月26日汇入以下账号,汇款注意同时核对账号和姓名,并保留好汇款单。由市教育局代交省教育厅。 开户行:南平市延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环城分社 姓 名:叶春林 账 号:90502 2602 01001 90113353 南平市教育局职改办 2007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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