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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平一中珍珠班           ★★★ 【字体:
南平一中珍珠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6    

南平市教育局文件

南教基[2008]34

 

 

关于下达2008年南平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学:

根据南平市招委会纪要[2008]1号文件精神,现将南平市区(含延平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公布如下:

一、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今年南平市区普通高中各校招生计划共3110人,具体安排如下:

(一)南平一中

1、招收14个班,招生756人,其中统招529人,择校227人。

2、从统招生中划出30%,计159人,作为定向指标,直接分配到延平辖区各初中学校。

3、设立“珍珠班”,从招生计划中划出50名招收“珍珠班”生源,其中20名面向各县(市)招生。

(二)南平市高级中学      

1、招收14个班,招生756人,其中统招529人,择校227人。

2、从统招生中划出20%,计106人,作为定向指标,直接分配到延平辖区各初中学校。

(三)南平八中(民办)招收12个班(含宏志班),招生648人。

(四)南平希望高级中学(民办)招收6个班,招生300人。

(五)九三英华学校(民办)招收6个班,招生300人,其中艺术特长班80人。

(六)延平区高中学校招收350人。

二、关于“珍珠班”招生 工作

为支助成绩优秀、家庭特困的学生完成高中三年学业,南平一中作为中国侨联确定的福建省首家“珍珠班”办学点,从2008年秋季开始招生。

(一)招生计划

全市招生共50名,其中延平区30名,建瓯市、邵武市各3名,武夷山市、建阳市、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各2名。

(二)资助办法

南平一中给予“珍珠班”学生免学费及住宿费,中国侨联委托的基金会每年给予2500元生活补助。每年按10个月计算,每月200元,另外500元每年分二次发给学生。

(三)录取条件

1、南平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品行优良、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2、面向各县(市)招收的生源,2008年中考成绩等级学科应达B级以上(含B级),语、数、英三科成绩总分应达到南平一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不含定向生),择优录取。

3、延平辖区招收的生源,将从南平一中2008年录取的高一新生中确定。

(四)家庭贫困标准

1、父母双亡的孤儿或弃婴;父母一方逝世、另一方无固定职业;父母双全,但均残疾或患重病(或一方残疾或身患重病),是零就业家庭;经当地政府核定为低保户的家庭。

2、家庭年收入不超过当地人均收入标准,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考生符合以上各项具体标准的,均应取得生源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同级单位证明。

(五)管理办法

1、凡录取的学生集中在“珍珠班”学习,实行全寄宿制管理。

2、“珍珠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品行有重大违规或学业成绩明显下降者,视其情节轻重,取消其资格或降低待遇标准。

3、“珍珠班”学生高中毕业考取大学,可有机会申请由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主持的“有美爱心奖助学金”。

(六)报名时间

符合录取条件和家庭贫困标准的考生可于630日前向所在县(市)招生办报名,或直接向南平一中教务处报名,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联系人:南平一中倪政瑜老师,联系电话:8849859。报名表见附件。

三、南平一中、南平市高级中学招收定向生的指标分配

南平市区高中定向招生学校为南平一中、南平高级中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南平一中部分统招指标实行定向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南教综[2007]13号)文件精神,现将定向生指标分配分布如下:

2008年南平一中、南平高级中学定向指标分配表

 

南平一中

(人)

南平高级中学

(人)

剑津中学

25

17

南平三中

25

17

南平五中

5

3

水东学校

8

5

南平七中

6

4

新光学校

6

4

建溪学校

6

4

水南学校

1

1

峡阳中学

6

4

王台中学

9

6

南平九中

14

9

塔前中学

7

5

夏道中学

9

6

炉下中学

3

2

太平中学

3

2

樟湖中学

5

3

巨口中学

2

1

赤门中学

3

2

洋后学校

3

2

老区中学

7

5

大横中学

6

4

合计

159

106

 

 

 

 

 

 

 

 

 

 

 

 

 

 

 

 

 

 

 

 

 

 

 

 

 

 

 

 

 

 

 

 

 

 

 

 

 

 

 

 

 

 

 

 

 

 

 

 

四、普高招生有关政策

1认真执行《南平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南教基[2008]8号)文件精神。

2、严格招生计划,维护招生计划严肃性。

3、规范招生秩序,凡考生未填报市区公办学校志愿不得补报。

4、非省级达标高中不得招收“择校生”。

5、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等任何名义招收学生。

附件:南平一中珍珠班报名表

 

 

 

 

 

南平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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