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省一级达标高中
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订)〉的通知》(闽教基〔2017〕35号),为落实达标高中动态管理制度,形成“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发展格局,促进各地和高中学校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质量,实现优质特色发展,有效适应高考综合改革,经研究,定于2017~2018年对全省一级达标高中进行复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时间、内容
复查对象为省一级达标高中(名单见附件1),2017~2018年分批进行,全面覆盖。请各地和学校对照《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订)》和通过一级达标后制定的整改方案落实情况,逐项评估学校办学水平,重点评价学校现代教育治理、课程改革落实、教育质量提升、教学设施设备配置、师资队伍建设等情况。
二、复查工作安排
(一)2017年复查安排。根据我厅《关于遴选培育福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学校的通知》(闽教基〔2017〕53号),“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申报学校纳入2017年复查对象。复查工作采取现场评估模式,与项目遴选评估同步进行,时间定于2017年12月中下旬。请各地组织申报学校同步按照省一级达标高中评估标准逐级开展评估。设区市评估总得分不低于95分的方可上报,并于2017年12月10日前,连同“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申报材料(材料要求见闽教基〔2017〕53号附件3)一并上报。
(二)2018年复查安排。其他省一级达标高中,须于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具体时间由设区市自行确定。设区市教育局须于2018年10月20日前,将市级督查情况报我厅基础教育处。我厅将结合高中课程改革建设学校中期评价、高中教学视导等工作,分批次开展省级复查,逐项评估学校办学水平以及一级达标通过后整改方案落实成效。复查结果向学校、主管教育局和地方政府反馈。
三、复查要求
(一)学校如实开展自查自评。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评估标准和省一级达标评估后制定的整改方案,认真分析研究改革发展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自查自评报告,提出下阶段整改提升方案。2017年复查对象的自查自评报告和整改方案,作为《福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学校申报表》(闽教基〔2017〕53号附件2)的附录材料;2018年复查对象自查自评报告和整改方案,填写在《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评估申报表》(闽教基〔2017〕53号附件2)内。
(二)市县教育局逐校督查核查。主管教育局汇总本地区省一级达标高中自查自评报告,实地考察、签注意见后报设区市教育局。各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下同)要按照省一级达标高中评估办法和标准,先组织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再组织专家组逐校逐项进行督查,形成设区市督查报告,并分学校呈现复查市级评估情况、近年来整改落实情况。
四、复查处理
(一)结果认定。省级复查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共五档。其中:总得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总得分90分至94分,且其中软件(第1~18、26项,下同)得分不低于64分、硬件(第19~25项,下同)得分不低于25分,为良好;总得分86~90分,或总得分虽高于90分但硬件得分低于25分,为一般;总得分80~85分,为较差;总得分80分以下,为差。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视具体情况认定为较差或差:(1)对照新的评估标准,超过四分之一项目(不含第26项)被扣分而无法完全达标的。(2)违反政策乱收费、乱补课,或公办高中举办“校中校”“校中班”的。(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学校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4)办学方向和指导思想存在严重问题,实施高中新课程不力,未开齐开足课程,难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5)在国家教育考试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检查、评估等活动中,学校集体舞弊或弄虚作假的。
(二)结果处理。按省一级达标高中动态管理原则,复查一批公布一批,并视复查结果进行分类处理:(1)对复查结果为优秀的,我厅给予表扬,继续确认为省一级达标高中。(2)对复查结果为良好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我厅审核、抽查后确定。(3)对复查结果为一般的,限期一年整改。期满复查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视情况予以降级或撤销达标高中称号。(4)对复查结果为较差的,降至省二级达标高中。(5)对复查结果为差的,降至省三级达标高中或撤销达标高中称号。
五、其他事项
2016年起新验收确认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可先按程序报送自查自评报告,我厅将结合有关工作适时开展复查。省级高中课改基地同时申报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省一级达标高中的,按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申报材料要求和报送时间规定执行。
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复查工作,由设区市教育局按照省一级达标复查要求组织实施。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18年12月1日前,将复查结果报送我厅。我厅将组织审核、抽查,并重新公布名单。
联系电话:0591-87091439,电子邮箱:jjcgz@fjedu.gov.cn。
附件:1.全省一级达标高中名单(2016年版)
2.福建省达标高中复查申报表
3.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复查报送材料清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