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按南职改(2014)22号文件精神,欧捷、林金凤、严丽华、吴玲花、庄强、周文绥、潘凌、王明芳、林莉、严斌、黄丽梅、吴何明、林素贞、应琴琴同志符合专技七级条件,现拟欧捷、林金凤、严丽华、吴玲花、庄强、周文绥、潘凌、王明芳、林莉、严斌、黄丽梅、吴何明、林素贞、应琴琴、吴福英为七级岗位。
公示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2月18日
监督电话:8853660
南平一中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