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法学习总结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在201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本次安全生产法修法历时时间长,由原来97条修改为114条,其中修改了70多个条款吸收了国际上的一些成熟安生产监管经验,平衡了各方面的利益,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更具有操作性和规范性。
本次新安法把“安全生产管理”改成了“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立法定位的改变,由传统的倒序加控制式的管控法升级为管理和自主相结合的共治法,强调各方面的共同参与,突出了以下几个亮点: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3、落实“三个必须”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4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5、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6、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7、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8、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9、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10、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根据市教育工会等上级工会的指示精神,我校工会组织学校相关人员,成立了以工会主席林争平同志为组长的学习小组,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做到人人能知法,懂法,依法,守法,把新安法贯彻到平常的工作生活中去。

校长黄小青在做安全演练动员

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欧捷副校长在进行学校安全演练的具体布置

消防官兵在为老师讲解灭火器的使用

校长黄小青在做安全演练动员
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欧捷副校长在进行学校安全演练的具体布置
消防官兵在为老师讲解灭火器的使用
教师在进行灭火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