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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教人〔2015〕8号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245    更新时间:2015/3/15
 

 

               南平市教育局文件

南教人〔2015〕8号

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

国考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单位):

2015年起我省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根据《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5〕4号)精神,省教育考试院将从各地市遴选一批骨干教师,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库。根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面试考官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我市面试考官的遴选范围为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教科研机构优秀教研员。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2.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从事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或研究工作累计5年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等可适当放宽。

二、遴选名额

具体名额见分配表(附件1)。请各县(市、区)、各单位严格按照名额分配要求,及时足额上报面试考官人选,多报不限。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各校要广泛宣传,及时公布遴选范围和条件,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人选符合进入考官库条件。

2.上报推荐人选将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专项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考官证书,进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库。

3.各县(市、区)推荐人选由教育局负责汇总填报《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推荐表》(附件2),并于3月12日前连同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市直属各学校、各教研机构《推荐表》直接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刘群静    联系电话:8832344 

邮箱:np8814060@163.com

附件:1.南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遴选名额分配表

      2.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推荐表

南平市教育局

2015年3月3日


附件:/images/uploadfiles/201503/20150305104229_178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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