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第一中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通过“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评选出同学中的楷模、学生中的领袖、未来的精英,从而在学生群体中树立典范,并充分发挥榜样的辐射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勇于进取,增进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感,促进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二、评选范围、时间及名额
1.评选范围:应届毕业生。
2.评选时间:5月。
3.名额分配:27人(实验班10人,平行班17人)。
二、评选条件
1.品德优良,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2.有远大的理想和明确的奋斗目标,综合素质高,在校期间获得过“最美一中人”、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学有余力,积极参加校内自主管理组织,担任过校级、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并有突出表现。
4.学有专长,在校期间获得过各类竞赛、比赛获得省级(含)以上奖项。
三、评选办法
参照评选条件,实行积分制,根据得分高低和名额数量确定优秀毕业生人选
(一)获得荣誉称号加分
1、获得校“最有责任感学生”加3分。
2、校三好一次加1分,校优干加1.5分。
3、校优秀团员加0.5分,优秀团干加1分。
4、校主要学生干部加2分,各级学生自主管理部门学生干部加1分。
(二)学业成绩优异加分
实验班每次期末考试、省质检、市质检每进入年级排名前5%加2分,平行班进入前20%加2分。
(三)个性突出有专长加分
1、获得各类奥赛竞赛加分
全国一、二、三等奖加6、5、4分,省一、二、三等奖加5、4、3分,,市一、二、三等奖加3、2、1分。
2、特色项目比赛加分
全国一、二、三等奖加5、4、3分省一、二、三等奖加4、3、2分,市一、二、三等奖加3、2、1分。
(四)民主投票加分
班级投票最高者加5分,其余按照本人实际得票数/学生最高得票数*5计分。
(五)特殊事迹加分
学生因参加重大活动或发生重大事迹,根据其事件情况、影响大小加5——10分,加分多少由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负责我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组 长:黄小青
副组长:一层副职
成 员:黄少娟、吴林炎、黄新、严斌、张英勇、高三年段领导小组及各班班主任
2.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必须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3、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由班级推荐,所有参评学生都必须填写《南平一中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学校汇总造册。
4.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由学校德育处组织进行,校长会审核批准。
5.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在高三毕业典礼上进行隆重表彰,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及奖金(600元),学校拟建立优秀毕业生档案,将每位获此殊荣的同学照片、事迹等内容进行永久保存,载入学校发展历程。同时给学生家长所在单位寄贺信。
南平一中
2018.4.20
南平一中优先毕业生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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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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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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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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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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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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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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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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