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严格执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发放教职工节日福利。凡是涉及货物采购,均多人采购,发票上墙,做到货物采购货比三家,物廉价美,采购账目清晰准确,公开透明,保障教职工知情权,维护教职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