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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210    更新时间:2015/12/29
 

中共南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纪通〔2015〕14号

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无视纪律,不收敛、不收手。1-11月,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2起,处理48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7人。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让广大党员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律,讲纪律、守规矩,现将近期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延平区太平镇党委书记张志雄违规报销费用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经张志雄同意,太平镇政府违规在下属企业列支购买香烟费用16730元;违规公款娱乐消费3100元;在下属单位违规报销个人接待外地同学费用1550元。张志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21380元。

建阳区教师进修学校原校长范志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经范志强同意,该校公款购买香烟6839元、以培训接待费名义多次报销违规接待费45809元。同时,范志强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范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职务,并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7050元。

建瓯市东游镇茶叶协会会长叶和平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3月,经叶和平同意,该协会收受东游镇云头村价值15000元的高档茶桌等办公用具。叶和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松溪县花桥乡党委书记李香富违规购置、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3年11月,经李香富提议,该乡使用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专项资金购买超标准小汽车,作为该乡公务用车直至2015年3月。李香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花桥乡党委书记职务。

政和县妇幼保健院院长陈素文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经陈素文同意,县妇幼保健院先后五次以“三八”节日补贴、“五一”节日补贴、春节过节费等名义违规发放各类补贴共77750元。陈素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说明,“四风”问题树倒根存,稍有不慎,就会反弹回潮。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职责,把纠正“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真正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为重要遵循,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元旦、春节将至,极易产生“四风”问题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瞄准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以最严的标准、最硬的措施抓具体问题、抓执纪监督、抓“一案双查”、抓通报曝光;要强化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氛围,保持监督执纪问责高压震慑态势。

中共南平市纪委  

南平市监察局

                                                               2015年12月24日

发: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武夷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市直各单位。

中共南平市纪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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