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南纪通〔2015〕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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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
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深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形成震慑,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延平区巨口乡巨口村原党支部书记吴美银等人挪用村集体资金、贪污救灾专项资金等问题。2010年至2014年,吴美银伙同村干部先后挪用村集体资金3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贪污2010年“6.18”洪灾救灾专项资金6300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别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9000元至3.8万元不等。此外,吴美银等人还存在套取村集体资金、扶贫补助款支付超限额接待、村集体日常等开支100.4万元,以及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2015年10月,吴美银、原村主任吴书光、原村报账员李培瑞、原村支委陈晓辉、原村支委黄月云、原村支委林明泉等6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建阳区莒口镇莒口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建新等人套取私分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2007年至2015年,黄建新伙同村干部先后套取私分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5.28万元;违规私设“小金库”99.11万元,用于支付超额招待费、购送土特产等开支;以重复发放奖金、补助的方式,套取私分村集体资金2.97万元。2015年11月,黄建新、村报账员黄万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原村党支部书记饶大宝和村两委干部毛起沼、庄林茂、张冬旺、郑富新、黄行利、饶福生、陈红等8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两委干部吴春英、黄世寿等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邵武市肖家坊镇将上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黄辉等人套取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黄辉伙同村党支部书记黄理发、村主任杨吉飞、村支委兼报账员杨兰辉采取多列、虚列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16.73万元,用于村招待费等开支。此外,黄辉、杨吉飞两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别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5000元、15000元。2015年11月,杨吉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黄辉、杨兰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理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为契机,教育和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强化党章党纪党规意识,组织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各级党委(党组)要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下大气力予以解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快查严处,除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外,还要严格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中共南平市纪委
南平市监察局
2015年12月24日
发: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武夷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中共南平市纪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