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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联推竞选”选举办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892    更新时间:2013/12/24
 

2012年“联推竞选”高一年段团总支委员选举办法

 

一.本次选举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校团委领导下进行。

二.本次竞选将增选产生高一年段团总支委员11名,按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人名额20%的要求,本次候选人为17名(其中差额6名)。

三.竞选将采取一次性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有相应的差额数,校团委将向各位选举人介绍候选人情况。

五.实到会的选举人要占应到会选举人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进行选举。

六.选举人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对投赞成票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对投不赞成票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X”; 另选他人的,可将其姓名填写在选票留出的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如果弃权,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不画任何符号。

选举时,选举人应按高一上段6名委员、下段5名委员的要求填写选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应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11名),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为废票。填写选票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不得用铅笔或红墨汁,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晰。选票上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因事、因病缺席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选举。

七、 本次竞选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8名。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由不是候选人的选举人担任。监票人在校团委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校团委领导下,在监票人监督下,负责选票的统计。

八.竞选会场即为投票区。发票前,由监票人当场开启票箱检查,。投票顺序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由候选人投票,高二各总支委员、支部书记投票,然后按高一各支部顺序依次投票。投票完毕,归坐原位。

九.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票数,并将清点的结果向大会报告。若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所发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所发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 候选人必须获得实到会选举人的半数以上的选票方能当选。若得票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数为止。

十一.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校团委报告选举结果,然后向选举人宣布选举结果。

十二. 如果选举中发生与本办法规定之外的情况,由校团委讨论决定。

十三. 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南平一中委员会

                                         201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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