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2015-2016学年  
 
浅谈在高中历史教学中补充清末新政的必要性
 
作者:林晶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748    更新时间:2017/12/13
 

伴随着我国新一轮的基础教育改革的步伐,新版历史教科书的编订给中学历史教学带来了新的气息。新版历史教科书打破了以往以通史的形式叙述历史,而分以模块和专题,这固然能够突出以培养学生的能力为目的,但在叙述历史时也容易割裂历史的联系,而且对于历史上的一些重大事件叙述过于弱化,不利于学生对历史的整体认知。

    新版历史教材在介绍辛亥革命的历史背景中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清末新政的叙述就过于简单。人民版历史必修一专题三第二节《辛亥革命》一课中,是这样叙述清末新政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华民族危机空前严重,《辛丑条约》签订,清政府反动卖国的本质逐渐暴露无遗。迫于形势的压力,清政府相继打出了‘新政’和‘预备立宪’的幌子,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准备了一些条件。”岳麓版历史必修一第四单元第15课《辛亥革命》以知识链接的方式介绍“预备立宪”:“随着民主革命运动的蓬勃发展,立宪的呼声也越来越高。1905年,清政府派载泽等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1906年,清政府宣布‘预备仿行宪政’,并借立宪之名行集权之实。这引起了立宪党人的极大不满,他们掀起三次国会请愿运动,却遭到压制。1911年,清政府成立以奕助为总理大臣的‘皇族内阁’,并指斥立宪党人‘欲借立宪倾陷朝廷’。立宪党人发布‘宣告全国书’,指出立宪‘希望绝矣’”。岳麓版虽较人民版介绍的篇幅多一些,但两个版本始终没有讲清楚什么是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难道清末新政在中国近代史上只是一个可以一笔带过,而且只是一个“幌子”的历史事件吗?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的爆发到底有何关系?无论是应对新课改还是高考,历史教材及教学都有必要补充清末新政的知识,使学生获得对历史的整体认知。

 一、补充清末新政知识的必要性

1、“清末新政”是中国近代化进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环。晚清七十多年(1840-1912),毋庸置疑,是近代中国社会变革最剧烈的年代,各个阶级和阶层为民族之独立、复兴而上下求索。下有底层贫民揭竿而起,试图建立乌托邦式的“天国”社会;上有革命人士高呼打破现行体制,试图用火与犁再造美好中华。而我们却忽视了清廷内部,无论是皇室还是官僚阶层,他们为挽救民族危亡、帝国复兴所作出的努力探索。诚如学者李刚在《大清帝国最后十年:清末新政始末》一书中的提到的:“难道真如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帝国危机爆发至鸦片战争,然后历经肤浅的洋务运动和胎死腹中的百日维新,尔后一路狂飙至辛亥革命,帝国大厦随即猝然倒塌?”。五四运动时期的数以千计的新型知识分子从何而生?北洋军阀时期,大小军阀又从何而生?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主流之一是实现近代化,清末新政进一步引进西方资本主义的制度和法律,所实施的改革,推动了中国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的现代化,为辛亥革命和民国时期的现代化建设打下了基础,是中国近代化进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环。所以,要了解中国近代史,清末新政是不可忽视的一个内容。

2、高考频繁出现的考点。2012年北京文综高考题第17题:晚清重臣端方上奏朝廷称要消灭革命党人:“唯以政治上导以新希望”。他所指的“新希望”是()。A利用义和团B颁布定国是诏C预备立宪D南北和谈。2013年全国新课标卷一文综第45题在“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中考查了戊戌变法与清末新政的比较。除此之外,近年来各省份的历史试题中都有涉及清末新政的内容,或考察其教育改革对我国教育发展的作用,或考察其军事改革的作用。也就是说,教材弱化的知识恰是高考的考点,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二、清末新政始末

对于“清末新政”的起止时间,“预备立宪”和“新政”的关系,新政的主要内容等知识,教材都未予以介绍,所以在讲授《辛亥革命》一课时,有必要补充清末新政的有关知识。

1、历史背景和大致经过

八国联军侵华后,清政府屈辱的签订了《辛丑条约》,使得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争夺加剧,名义上中国还是保持统一独立,而实际上已经成为列强共管的半殖民地国家,而清政府则成为列强在华共管的有利工具。此后,帝国主义又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使中国的封建经济进一步遭到破坏;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在1895年以后又得到发展,而18991901三年,投资额比前三年大大减少,其平均投资额,几乎仅相当于前三年平均投资额的三分之一,中国社会危机进一步加深。

为挽救统治危机,复兴大清帝国,1901129日在西逃途中的慈禧太后在西安发布“变法上谕”,要求“取外国之长,乃可补中国之短”,实施变法。19014月设立“督办政务处”,任命奕劻、李鸿章等6人为政务大臣,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1905年清政府派载泽等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1906年清政府宣布‘预备仿行宪政’。19088月最终决定以日本政体为蓝本,循序渐进展开宪政改革,“九年预备”由此而生。1911年清末新政在辛亥革命的枪声中骤然结束。

2、主要内容

清末新政(1901-1912)的发生虽明显具有封建统治者自我挽救的意味,其主持者又多是一批曾仇视变革或与变革为敌的人们,但由于是掌握清朝统治实权的慈禧太后下诏进行的,因此,自上而下,或多或少得到了贯彻执行,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相当丰富,几乎涉及社会个给层面。

1)政治方面:仿效日本实施“预备立宪”,筹建责任内阁。改革官制,撤销总理衙门,改设外务部,列六部之首,新设商部、练兵处、巡警部、学部,裁撤河东道总督及云南、湖北尧广东三省巡抚府及通政司等冗衙。停止捐纳实官,废除勒索性陋规。

2)军事方面:改军制,扩新军。1903年设练兵处,总管全国练兵,全国各省设立督练公所,淘汰绿营和防勇,编练新军;同时,设立巡警部,举办警政。而编练新军也成为清政府“新政”核心内容。

3)文教方面:废科举,建学堂,兴留学。1905 年,清政府下令从1906 年起停止一切科举考试,并在当年12 月设立学部,设学堂。1902 年,将各省、府、州、县的书院改为大、中、小学堂,颁布《钦定学堂章程》,选派学生出国留学,建立近代教育体系。

    4)经济方面:确定“工商立国”方针,设立商部,聘请日本专家编纂经济法规,奖励工商实业,鼓励民族商人走出国门参加世界博览会

5)社会生活方面:移风易俗,禁缠足,禁鸦片,废酷刑,允许满汉通婚。

    需要指出的是,“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不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历史事件。事实上,由于“新政”之初对官制、兵制、学制及奖励实业等方面的改革政策,显得支离,敷衍,拖沓,因而使改革政治制度的呼声日益强烈,“预备立宪”就是在千呼万唤中出台的,显然,它是清末新政的深化。

三、对清末新政的评价

清末新政是一场清政府维护阶级专制统治的自救运动。新政”的指导思想,仍然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所以有人也把清末的“新政”,叫做“第二次洋务运动”,因为新政的措施几乎与胎死腹中的戊戌变法雷同,新政又被称为“翻版的戊戌变法”。清末新政,历时整整十年,给中国近代社会带来深远的影响。

1、清末新政是中国近代史进程中的重要一环,为近代民族资产阶级革命的兴起准备了一些条件。

    政治上:增设了一些适应近代化的机构,修改了《大清刑律》,废除酷刑峻法,注入了一些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原则。

 经济上:清末新政期间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有了明显发展。19041910年间,设厂数目与投资总额都大大地超过了前代。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提供了经济基础。

阶级关系上:随着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有了明显地增长,特别是这时,民族资本的中小企业大量涌现,使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中下层的力量有了明显地壮大。与此同时,中国工人阶级的队伍,也由甲午战前的10万人左右,增长到辛亥革命前的66万多人。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奠定了坚实的阶级基础。

文化教育上:废科举,结束了中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多年的开科取士的选官制度,给西学以合法地位,有利于资产阶级文化的传播,同时办学和留学热潮的出现,产生了众多的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阶层,这是民主革命的群众基础;

军事上:辛亥革命前,已编成新军十六镇。新军战士,使用洋枪,练洋操,接受新式军官的支配,思想上也受到了较大的影响。特别是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深入传播之际,新军成了革命党人宣传及发动武装起义的主要阵地,清政府的掘墓人。

2、新政也产生了一些不良后果。其一,举办新政,需要大量的经费,为解决资金,清朝政府不断向各省派款。如19031224日的两个派款上谕,所派之款,全国每年就多达九百六十万两。而各省举办各项要政,也得花钱,这就大大加重了人民的负担。而且,清朝政府又是在每年都要偿还大量外债和赔款的前提下实行新政的,这就必须更加疯狂地搜刮广大劳动群众,使人民生活愈加贫困,社会矛盾异常尖锐。其二,清末大练新军,各地出现了部分军阀势力,特别是北洋军阀头子袁世凯,乘机控制北洋六镇军队,他变成了当时最有势力而又极反动的人物。其三,这次新政,还为帝国主义继续向中国投资,控制中国的社会经济,提供了一定的条件。最后,清末新政时办警政、练新军,强化了清朝的封建国家机器,加强了对人民的镇压。

清末新政是一场清政府维护阶级专制统治的自救运动,有进步的一面,与此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历史局限性。对这一重要的历史事件,目前史学界也越来越多的学者进行了关注和研究,笔者认为在高中历史教材及教学中有必要对这一知识加以补充深化,这样既有利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开放性和研究性能力的培养,又有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

 

参考文献:

   1、李刚著:《大清帝国最后十年:清末新政始末》当代中国出版社,2011年版

   2、李侃、李时岳:《中国近代史》(第四版),中华书局,1994年。

   3、张连起《戊戌变法”与“清末新政”异同辨析》,《北方论丛》,1986年第2期。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紫云岗24号 电话:0599-8853660、8849859
备案:闽ICP备09034032号 网站公安机关备案号 闽公网安备 35070202100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