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学校(单位):
现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公务员局、市两违治理办《关于继续开展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两违”行为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南纪发〔201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自查,存在通知中清理范围内情形的,须填报《南平市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两违”情况登记表》,市属各学校(单位)汇总上报《南平市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两违”情况统计表》,未发现参与“两违”行为的也要实行“零报告”,并于4月20日前将两表报送南平市教育局监察室,以便汇总上报。联系人:陈涛,联系电话:8838181。
南平市教育局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