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规范团的工作和活动管理,完善团内工作考评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办法适用范围
本考评实施办法主要适用于全校42个团支部。教工团支部参照本办法执行,向校团委提交年度工作总结,不参加考评。
二、考评的基本原则
评建结合,以考促建,以评促建。
三、考评工作的组织
1、团支部的考评工作由校团委统一领导,负责考评工作的总体组织和协调工作。校团委委员、各年段团总支负责人负责相应的考核工作。
2、考评以学校各支部为单位。
3、考评内容和依据为《共青团南平一中委员会团支部工作量化考评表》。
4、考核评价结果年段团总支汇总后,报校团委批准。
四、考评办法
1、考评采取定量考核和一票否决相结合的办法。定量考核由基本工作及加分项、减分项组成。
2、基本工作具体包括:团员意识教育、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宣传报道、团费收缴、团支部工作手册。
3、一票否决适用范围
(1)在团员思想政治教育中出现重大负面影响事件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支部,由校团委讨论决定。被一票否决的支部取消年度考评资格。
(2)团各级、各类评选表彰工作将把团费收缴工作作为基本依据,采取一票否决制。不按时、不按规定缴纳团费的支部和个人,不得参加该年度团内任何评优。
(3)不上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团支部。
4、对于年度内考评总分低于60分和被一票否决的团支部,进行团内通报批评。
五、考核方式
1、由各年段团总支负责评审工作,团总支负责人根据各支部的工作情况评比检查。
2、根据考核内容的不同,将采取现场观摩、查看材料、查看实物、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考核和评价。
六、奖励方式:
各年段考评结果将按照考评分高低,依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优秀的团支部和支部负责人将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优秀的团支部可参加校级(含校级)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申报评比。
七、加减分内容
加分项包括活动表现突出、获得上级奖励、完成校团委临时交办任务等几个方面。减分项主要设计各种会议缺席减分,上报材料不及时减分,学校布置工作出现失误减分和集体与个人受到处分减分。
所有的加分、减分项目必须经过校团委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八、时间安排
每学年度期末各年段团总支负责考评,考评情况由校团委汇总、审核,确定考评结果。
九、相关说明
1、本考评方案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经校团委讨论后实施,并由共青团南平一中委员会负责解释。
2、量化考评表附后。
共青团南平一中委员会
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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